进贤县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87号)文件要求(附件1,以下简称《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决定开展进贤县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工作。
各参保单位对照《红榜名单申报发布》中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等要求,经自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填写《2023年度进贤县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表》(附件2),报送至进贤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申报流程如下:
1.申请对象:进贤县参保单位;
2.申请时限:2024年5月31日前;
3.申报条件: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并建立职工名册;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事项变更,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6%;
(3)企业按要求及时足额纳税;
(4)企业能够积极配合人社和税务部门开展社保、纳税等情况检查;
(5)企业从申报之日起,前三年内无经法院、税务、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等部门依法查实的违反劳动、社会保险、税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且无社保欠费等历史遗留问题;
(6)企业及其法人、主要负责人从申报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未查询到前三年内相关失信信息的;
(7)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相关活动。
4.申报材料:填写《2023年度进贤县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表》,盖章后原件送进贤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企业养老保险股。(地址:进贤县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一楼106,咨询电话:0791-85680317)。
附1:《关于开展江西省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发布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87号);
附2:《2023年度进贤县社会保险依法参保企业红榜名单申报表》。
进贤县融媒体中心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791-856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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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进贤县人社局
编辑:杨敏
初审:杨春华
复审:万朝晖
终审: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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