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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好

今天是2024年5月1日 劳动节

农历三月二十三 星期三

下面小编带大家走进今天的

《辣汤早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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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要闻

“五一”假期小客车上高速免费

今年“五一”假期,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型客车通行收费公路继续施行免收通行费政策,免费通行时段起止时间为5月1日0时至5月5日24时,共5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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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通告

关于对黄河北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限制的通告

为保障市积水点治理工程--敬安路干管建设项目(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负责)施工(徐州沛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顺利进行和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31日对黄河北路(黄河北路与敬安路交叉口东100米)实行交通限制,临时占用部分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新建雨水管道,分两期过路,每期剩余道路保证双向通行),围挡范围内禁止车辆、行人通行,施工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请过往车辆、行人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或绕行,确保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2024年4月29日

关于对建国西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限制的通告

为保障市积水点治理工程--建国西路(恒盛广场段)排水项目(市水务局负责)施工(江苏山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的顺利进行和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7月20日对建国西路(纺织东路至二环西路段)实行交通限制,临时占用部分车行道施工(新建雨污水管道,沿路出入口22:00至次日5:00分段占用施工,白天用钢板覆盖),围挡范围内禁止车辆、行人通行,施工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请过往车辆、行人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或绕行,确保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2024年4月29日

关于对二环西路部分路段实行交通限制的通告

为保障市积水点治理--二环西路排水项目(市水务局负责)施工(徐州市禹坤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的顺利进行和市区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

2024年5月6日至2025年1月15日对二环西路(湖北路至煤建一街路段)实行交通限制,分期分段临时占用部分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新建雨污水管道),围挡范围内禁止车辆、行人通行,施工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请过往车辆、行人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或绕行,确保交通安全。

特此通告。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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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交集团延长运营时间

延长主要线路运营时间

4月28日至5月5日,公交14条线路:6路夜、11附、12路、13路、25路夜、50路、55路夜、57路、63路、68路、69路、91路夜、118附、608路,延长末班车运营时间1小时。

“两站”24小时接驳兜底

4月28日至5月5日,结合每日高铁列车班次及旅客到离站信息,徐州东站公交3路、10路夜、72路夜,末班车运行至凌晨2:00,10路夜实行24小时“两站”兜底接驳;徐州站公交1路、3路、11路结合徐州站到站客流情况,适时调整车辆运营时间。

延时服务!

关于五一假日期间全市户籍身份证窗口

开展延时服务的通告

为方便群众五一假日期间办理各项户籍身份证业务,节假日期间5月1日至5月5日全市所有户政窗口和身份证受理点错时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等户政业务。进驻政府服务中心的户籍、身份证窗口,按照政府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执行。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合理安排时间。祝您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徐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24年4月30日

省级“示范工地”!

近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三部门联合发布的2023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地(工程)”公示名单中,311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建设工程(徐州市外环公路西南环项目)榜上有名,获得平安工地建设省级“示范工地”荣誉称号

据悉,311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工程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每小时。工程起于206国道与206国道改线段交叉处,途经铜山区三堡街道、新区街道、铜山街道,止于徐宿快速通道平面交叉口,全长4.456公里

县区动态

征地公告!涉及新沂这两个镇……

新沂市人民政府官网最新发布了拟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01

新沂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新拟征地通〔20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新沂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瓦窑镇吕庄村、吕庄村一组、四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6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新沂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孟凡刚;电话:0516-88893280。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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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02

新沂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政通〔2024〕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新拟征地通〔2023〕33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合沟镇吴家村一组、三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及转用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及转用土地现状如下:

1. 拟征收合沟镇吴家村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3089公顷(4.6335亩)。其中,农用地0.3089公顷(4.6335亩),含耕地0.0775公顷(1.1625亩);

2. 拟征收合沟镇吴家村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0044公顷(0.066亩)。其中,农用地0.0044公顷(0.066亩),含耕地0.0001公顷(0.0015亩);

3. 拟转用国有土地0.4072公顷(6.108亩)。其中,农用地0.4072公顷(6.108亩),含耕地0.405公顷(6.075亩)。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六、其他事项

1. 本公告在新沂市政府门户网站(www.xy.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镇(街道)和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

2. 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4年5月30日)提出,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新沂市公园路28号(联系人:孟凡刚;电话:0516-88893280;邮编:221400)。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 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级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新沂市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合沟镇合沟街国土资源所(联系人:曹政;电话:0516-88825718)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新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睢宁警方发布资金返还公告!

4月28日,睢宁警方发布11笔资金返还公告。具体如下↓

邳州发布招聘编制教师笔试考试通知

4月29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教育局发布《邳州市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笔试考试的通知》,具体如下

邳州市面向2024年毕业生

公开招聘

编制教师笔试考试的通知

根据《邳州市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要求,现将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5月5日15:00-17:00

具体笔试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其中招聘岗位高中数学(岗位代码002)要求研究生学历学位,因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5:1,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其他岗位人员均需参加笔试。

二、笔试准考证打印

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请于5月2日9:00至5月5日15: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http://pzjs.djwenhua.top)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9日

徐州广电编辑| 尚亚

一审| 姚亮

二审| 朱宸昕

三审|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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