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了一则新闻:男子假冒城管去酒店检查,指出一堆不合规问题,并且扬言私下转账500元可以免去处罚。

2024年4月18日上午,一名身穿着一件T恤,一件黑色休闲短裤,脖子上挂着一个工牌的男子,走进了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威海路的一家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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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男子四处张望后,晃晃悠悠的走到了酒店前台,然后把自己的工作牌给酒店工作人员看了看,说,自己是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对酒店进行检查后发现,酒店的门口存在门前三包不规范,存在着乱停乱放的问题。

酒店员工一听,有些紧张,喊来了大堂经理。

男子跟大堂经理说,你们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进行处罚。但是男子话锋一转,低声说,你们这一片是我在处理,如果私底下给我转500块钱,我就能够给你免除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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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经理感觉到事情有蹊跷,就一边拿话稳住男子,一边向云岩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进行了举报。

没过多久,云岩区城管二大队赶来现场,发现这个人只拿了一块工作牌,没穿任何制服,没得任何标志,然后向酒店索要财物。

随后城管在与该男子沟通过程中发现,该男子对城管的相关业务并不熟悉,神情紧张,而且说话含糊其辞。最关键的是,男子的工作牌还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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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城管二大队薛科长说,城管的执法区域肯定是一个区域,要么是云岩区,要么就是南明区,而该男子的工牌上写的执法区域是云岩区南明区,这肯定是不对的。

随后城管将该男子移送给了警方进行处理,该男子也最终承认了自己是假冒城管索要钱财。随后警方以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对男子进行了行政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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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经由媒体的报道后,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城管的执法流程是什么呢?城管在执法时必须至少两人同行,必须身穿制服,亮明身份,同时出具执法证或者是工作证。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时,必须开具行政处罚书。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除了个别几种场景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以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可以去指定银行或者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其次,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会面临什么结果?假冒国家工作人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单纯的吹嘘行为,一种是另有所图。单纯的以满足虚荣心进行的吹嘘行为,并不触犯刑法。但是冒充公职人员招摇撞骗,就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还是要感慨该男子的胆子可真够大的。干点啥事儿不好,非得大白天的去人家酒店干这事,酒店肯定都是有监控的,就算当时得手了,事后再报警,能逃到哪里去呢?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你这种玩儿法,纯粹是老寿星吃砒霜。希望该男子好好的改造,出来了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