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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治报讯 (郭双辉 彭佳文)“感谢孙法官为我的案子多次组织调解,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虽然从山东来的路上很冷,但可以拿到赔偿款,我心里暖洋洋的。”近日,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送来锦旗向主办法官致谢。

该案系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020年11月底,章某作为某设备厂家务工人员,受厂家指派,来到古冶某公司安装设备。后因该公司设备平台被严重腐蚀,平台承载钢板破裂,导致章某在施工行走过程中从5米高度平台坠落,致章某受伤住院治疗。后章某与古冶某公司就赔偿问题未协商一致,故起诉至古冶法院。

古冶法院民二庭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详细梳理和分析案件情况,在开庭前多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未能调解成功。经过开庭审理后,合议庭成员又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合议,找准双方当事人的分歧所在。法官耐心和被告沟通,指出其存在过错的同时,又向原告多次释法明理,原告在高空作业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也具有一定过错。最后,双方均做出让步,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该案件画上句号。

古冶法院始终以案结事了、依法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力争将纠纷处置在早在小,努力实现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源: 河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