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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吴艳妮。

网上有种论调,说,吴艳妮在赛场上的个性表演,就是为了赚钱。

我想问一下,赚钱这有什么错吗?

提到吴艳妮,必定会想到林雨薇,因为,这对中国跨栏花儿个性对比太明显了。

个性这个东西,比尔说,每个人的个性有三种,一种是你表现出来的个性,一种是你真实的的个性,一种是你认为自己所具有的个性。

你表现出来得个性是为了目的,你真实的个性这是底色,你认为自己所具有的个性则是审美标准。这三个有时候会重叠,但绝大多数情况下各司其职,这就是人性本质。

林雨薇低调、质朴,成熟内敛,以至于很多人说她没有个性。这种说法是个大误解,在人世间,心智成熟才是最大的个性,这种个性属于大将风度。

这种个性不妨碍真性情,在杭州亚运会上,她和葛曼琪分别拿下女子跨栏和女子百米冠军后,双双泪流满面,抬头试问苍天:师父,你看到了吗?你的徒儿们都这么厉害了。

拿实力来告慰师父的在天之灵,仁义礼智信全在里面了,此等魅力真是迷人。如果上战场,让我选一个可以背靠背的战友,我一定选这样的,我想大多数人也会这样选。

不管是哪种个性,一旦进入体育领域,人就分了两类,一类是伟大的运动家,比如乔丹、博尔特,我觉得苏炳添也算。

所谓运动家就是,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这项事业上,并且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为这项运动做出人类突出贡献,成为千万孩子、青年人相仿的对象。这一类一定是付出了常人难以付出的努力。

另一类则是运动员,这类就不用解释了。

无论从个性还是运动领域里的哪种吧,都不妨碍我一直有一个观点:

运动员,尤其是中国的运动员,只要能保证训练刻苦,比赛敬业,能赚钱就痛快地赚钱,赚得越多越好,我鼓励所有运动员都能赚到钱。至于赚钱后要交税啊、需要根据行规或者制度分成啊等等,那是另一个话题,总之,能赚钱就顺道把钱赚了吧。

二十年前,我刚毕业的时候,做了一年体育记者,见过各种各样的运动员,他们大多数生活还是很苦的。这些运动员中,能成为世界冠军的寥寥无几,大多数都岌岌无名,等青春已逝,退出体坛江湖,过着更加困难的生活。

现在运动员的状况虽然好了一些,因为有了网络,有了流量加持,但,能够走出来的还是相当较少。有些项目,比如篮球、足球、田径,拿青春来苦练,最终,可能打不上几场比赛。

青春还在之时,还能努力拼搏的人生阶段,一方面能够拼出运动成绩,一方面能在赛场上赚些钱,当然是最佳的人生状态,何乐而不为。

尽管我也不喜欢吴艳妮表现出来的个性,这也只能代表我的个性不喜欢她那种个性,并不代表我反对她那种做法。我还是对她表示祝福: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世间现实,中年尤甚,生活的尊严离不开财富,因此,姑娘,能赚钱,尽量去赚吧,靠实力,没啥好在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