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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滁州市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4年4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陶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娟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

杨阳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薛玉苍的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薛玉苍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委副主任职务。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4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杰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02

马鞍山市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4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扬为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陶猛为马鞍山市审计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黄化锋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田雁南的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孙兆斌的马鞍山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4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迅的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4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先银的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史晶浩的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迅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到龄退休,李迅提出辞去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迅辞去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七届〕第十七号

由当涂县选出的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丁兆士因工作变动调离马鞍山。由花山区选出的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红家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花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红家的辞职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丁兆士、张红家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马鞍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18名。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本文来源:滁州人大、马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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