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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来临,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吃得放心!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了大米、食用油、蔬菜、水果、鱼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231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食品6批次。

农兽药残留超标6批次

(一)台州吉华盛超市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银安街388号鑫悦广场2号楼2层-201)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台州市蔬菜批发中心王丽丽(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新路村(台州市新路蔬菜批发市场内))销售的红壳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台州悍玛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环城南路187号一楼)销售的鸡肝,环丙氨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黄岩桥头王菜市场陈光友(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桥头王村(黄岩桥头王菜市场内))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临海市汛桥农贸市场蒋行通(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环江西巷(汛桥农贸市场内))销售的黄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六)临海市小林农产品经营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小溪村(临海市小溪村农贸市场内))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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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黄岩区、路桥区、临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合格名单

附件3: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点击查看)

不合格名单

节日食品消费提示: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参加宴会、家庭聚餐等集体用餐增多,且气温逐渐升高、空气湿度增大,各种致病微生物滋生蔓延,食品容易腐败变质。为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杜绝群体性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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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用餐细选购

采购食材应该选择正规的商场、超市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产品,做到“三看三注意”:一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看食品及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看食品外观,注意不要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并索取正规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二、外出就餐重安全

外出就餐时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就餐环境干净卫生、食品量化等级高的餐厅就餐,并关注菜品是否新鲜,就餐前要注意食材是否异常、餐具是否洁净。慎食凉菜冷食,杜绝食用野生菌、野生动物及制品。要树立正确消费观,按需点餐,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文明用餐,做到不浪费、不攀比、不炫耀,坚决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三、网络订餐多查验

网络订餐要查看平台中商家的相关证照信息,尽量选择证照齐全、量化分级评定良好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和“食安封签”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四、依法维权有途径

消费者在购物、就餐消费后要索取购物、就餐发票、凭证,并妥善保存。在消费过程中如遇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