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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小杰最近交了个女朋友,两人感情不错,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婆婆李阿姨,是个精明能干的人,早就为儿子的婚事做好了准备:彩礼、婚礼费用,还有婚房,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然而,就在婚房这个问题上,小杰和他的女朋友却和李阿姨产生了分歧。

小杰的女朋友提出:“阿姨,我和您儿子结婚,以后就是您家的人了。您给我们准备的婚房我们很感激,但是能不能把房子过户给我们,写上我们两个人的名字?这样我们感觉更有安全感。”

李阿姨听了,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但她还是耐心地解释:“孩子,你知道这房子是怎么来的吗?我和你叔叔离婚后,一个人拉扯小杰长大,什么苦都吃过。这房子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我全款买下,就是不想让你们有负担。你们要是感情好,对我也不错,将来这房子自然就是你们的。但现在,我得给自己留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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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姨的这番话,让小杰和他女朋友陷入了沉思。李阿姨继续说:“你们要是觉得这样不公平,可以选择不结婚。我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的这点家底,不想就这么轻易地送出去。你们要是真心相爱,就应该一起努力,共同创造属于你们自己的幸福生活。”

李阿姨的话,虽然直白,但句句在理。她并不是不信任儿子和儿媳,而是想给他们一个警示:婚姻不是靠索取,而是靠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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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姨的故事,让我想起了一个话题:父母全款买给子女的婚房,房产证上该不该加儿媳的名字?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关键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房子是父母出了首付,子女婚后一起还贷,那加名字是应该的。但如果房子是父母全款买的,子女一分钱没出,那加名字就没有必要了。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应该靠双方共同努力,而不是一味索取。父母能帮你们买房结婚,是情分,不是本分。你们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而不是想着从中捞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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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想对所有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说:不要总想着占父母的便宜,要靠自己的努力,去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父母给你们的,是起点,而不是终点。你们的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

如果你是李阿姨,你会怎么做?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