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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检察院

福建新闻广播

欢迎收听本期《检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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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

一名男子频繁在厦门某码头拍摄千余张照片,而他可能会因为这些照片而坐牢。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与民生密切相关,保障国家安全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和福祉。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近在咫尺,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观者,而是人人有责,更需人人尽责。但有人却为了个人得益铤而走险,本期《检察故事》就从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相关案件说起。

2023年2月初,洪某经人介绍认识了黄某。洪某一心想要找兼职,黄某向他提供了赚钱的“机会”。工作内容表面上是“大数据图像采集”,黄某却向洪某表明,实际上是拍摄军舰照片。黄某承诺酬劳130元/天,报销船票费用等,还嘱咐洪某“动作不要太张扬,记得把景物拍清楚”。想着一天工作个把小时就能赚上百元,洪某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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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一级检察官高仰虹

“洪某并非没有意识到军舰照片涉及国家秘密,为了利益仍铤而走险。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5日,洪某按照黄某的指示,先后十余次对军港船舰进行拍摄。为了获取更加高清的图片,黄某还出资让洪某租用拍摄性能更佳的手机。尽管有朋友劝洪某‘接这个活,一不小心就会成为间谍’,但他仍不以为然,一意孤行。”

经查,洪某将拍摄所得的1169张照片发送至黄某指定的电子邮箱,共非法获利4090元。经鉴定,这些照片信息属于二项机密级军事秘密。

2023年2月25日,洪某在码头一带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洪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作案工具也被一并缴获。2023年7月,思明区检察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对洪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以窃取手段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洪某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好,可酌情从宽处理。最终,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厦门思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一级检察官 高仰虹

“用照片记录生活,是许多人的爱好和习惯。但是旅游风景大片,吸引别人的可能是哨所定位;会议场景,可能暗藏机密纪要;军车军舰等军事设备,是不法分子眼中的目标……”

检察官提醒,日常打卡拍照时也需要提高安全意识,国家安全无小事,切不可随拍后上传微博、微信朋友圈、短视频网络平台,别让智能手机成为泄密窗口。更别被不法分子利用,为了个人利益出卖国家利益。

厦门检察、思明检察联合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