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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人还是害人?

@新熵 原创

作者丨王思原 编辑丨伊页

在互联网急速发展的那几年,竞业协议成为了企业保护自己商业机密的“标配”。如今互联网行业趋于平稳,竞业协议成了大厂与打工人之间的一种默契,劳动者们虽被“层层设局”,但也默许了这一存在。

前不久,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一纸决定,重新将竞业协议拉回到公众视线。

据悉,FTC决定全面禁止所有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新的竞业禁止协议。对于现有的竞业协议,高级管理人员的现有竞业协议仍然有效,其他员工的现有竞业协议则在规定生效日期后不再强制执行。

在美国存在近百年的竞业协议正式成为历史,对国内大厂来说也具有风向标意义。

近年来,一些用人单位对竞业协议的运用日益广泛,不论行业、不论岗位,签署竞业协议逐渐变成了员工入职的标配。甚至近些年竞业协议逐渐下沉,成为了困住许多劳动者自由流动的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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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多位拼多多离职员工在社交媒体表示,被公司涉嫌滥用竞业限制协议起诉赔偿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

其中一位离职员工表示,她2022年7月毕业入职,月薪1万元左右。2023年3月离职时,被要求签署竞业协议。拼多多对其启动的竞业限制期限为9个月,支付5个月竞业补偿共计1.4万元。但她在竞业期限内入职了其他互联网公司,最终被索赔26万元。

在拼多多工作4年5个月,获得了股权激励的一位离职员工,在入职新公司后被诉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求返还所有股票收益近450万元。还有一位离职员工称,2022年他以应届生身份转正成为拼多多正式员工,转正时被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不签可能就没有办法转正。

据《财新》报道,几乎所有拼多多员工在入职后都会被要求签署竞业限制协议相关条款,被启动竞业限制协议的离职员工会在离职时被要求签署《竞业限制通知书》。

另外,百度、字节等其他互联网大厂,以及大火的新能源汽车行业中,都曾曝出过多起大公司通过竞业协议索赔成功的案例。

事实上,竞业协议看似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现实是很多员工往往陷入不得不签的窘境。

很多中低层员工认为,自己既非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亦不涉及商业秘密,所能接触到的信息在公开渠道亦能取得,不具有保密价值,且在新公司工作内容与此前工作内容并不一致,所以并不认同这一行为。

但有自称是网易、美团的员工就在脉脉上爆料,公司会在涉及关键利益的节点让你签竞业协议,否则就会出现“不签不能拿股票”、“不签不能开离职证明”等所谓规定。

不遗余力留住人才固然没错,但若把普通员工甚至全员列入竞业对象,那么竞业协议也会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合法手段,逐渐演变为束缚劳动者的枷锁。

从国内竞业协议发展的这些年可以发现,在实操中可能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竞业限制范围的过度扩大,可能导致劳动者就业自由严重受限;二是补偿与限制之间的不平衡,使劳动者权益受损;三是协议签订过程中的不对等地位,劳动者往往缺乏谈判余地。

当然,短时间内禁止竞业协议的实施和签署也不太现实,但实际存在的这些问题也促使人们反思,如何在保护企业商业利益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以及是否需要对现行竞业协议制度进行改革,以确保其公平、合理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