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我校法治副校长王同喜律师来到校园,对学生进行了一次专业的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新理想高中常务副校长程海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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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喜律师是浙江裕丰律师事务专职律师,是一位有着多年处理法律事务和丰富专业学识的律师,担任新理想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学生的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对学校的法治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

王律师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欺凌产生的原因、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几个方面为同学们进行了具体讲解。通过列举欺凌事件典型案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自身的工作经验,对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作了全面深入的诠释,提醒学生们要提高警惕,敢于与来自校园内、外的欺凌行为说不,坚决予以抵制,依法进行自我防范,倡议全校学生抵制校园欺凌,共创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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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精神损害的违法行为。

校园欺凌有哪些危害?

校园欺凌是欺凌者对被欺凌者施加的攻击行为,在校园欺凌事件中,不仅被欺凌者收到伤害,也会对欺凌者、甚至旁观者的身心发展、学业表现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校园欺凌的消极影响不仅限于参与欺凌的学生之间,也会扩散到整个校园、家庭、以及其他的社会环境中。

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

1.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同学们,如果你正实施校园欺凌或参与校园霸凌,希望你能够及时跟师长联系,进行干预措施,学会控制自己。

2.不做被欺凌者。

(1)谁都有选择朋友的权力,但集体孤立和霸凌别人就是错误的。欺凌行为中,错误的是施暴者,而不是受害者。要大胆捍卫自己的权益。

(2)加强锻炼、强健体魄。健康强壮的身体是一切活动开展的基础,好身体会增强自信,也会让欺凌者不敢轻易靠近。

(3)与人为善、融入群体。和同学相处要团结友爱,不要说伤人自尊的话,言行举止文明。积极参与班集体活动,融入集体,当欺凌者意识到你是集体的一员,并非孤身一人,也不敢轻易伤害你。

(4)学会自护、远离危险。欺凌者往往寻找体力、心理上弱势的对象,因此要学会自我防护,远离危险。

3.不做旁观者。

在遇到欺凌事件时,不煽风点火。当看到其他同学正遭受侵害时,不能坐视不理,施以援手,应赶紧报告老师或报警。力量悬殊时,要懂得保护自己,不要孤身一人见义勇为。

最后,新理想高中校长郭红伟就今天的讲座进行了总结发言,再次强调了预防校园欺凌的重要意义和学校对此类事件的坚决抵制态度。期盼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且切实有效地为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