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律师、珠海律师事务所、珠海律师所、珠海法律咨询、集大成珠海律师事务所】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法律责任

如果有人告诉你,将闲置的银行卡出借就能轻轻松松“赚”到钱,你会心动吗?有人认为自己闲置的银行卡留着也没用,出借还能赚点小钱。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犯罪!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长期在外打工的罗某在微信群看到一则“借用银行卡返利”的消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罗某添加对方为好友。对方宣称只要提供一张闲置的银行卡即可获得一笔丰厚的报酬。尽管罗某知道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但还是禁不起金钱的诱惑,于是赶往对方约定的地点,将自己的银行卡、银行卡密码、网银密码及手机交给对方使用。出借一天后,收到对方2.5万元返利。不久,公安机关将罗某抓捕归案。经查,2022年5月10日至5月11日期间,罗某的银行卡入账资金共计90万余元,收到5名被害人被骗钱款51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犯罪事实、情节、认罪及赔偿表现等,法院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

律师说法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根据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近年来,帮信罪呈高发态势,尤其是以出借、出售银行卡等支付工具的行为居多。官方数据显示,帮信罪已跃升为除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以外的第三大罪名,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因此起诉了十四万余人,数据触目惊心。司法实践中,帮信罪大多数的犯罪主体为年轻人,此类群体有较大的经济需求,为赚“快钱”,在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可能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将银行卡交付他人,一旦银行卡关联到电信诈骗等犯罪,且转入的赃款达到一定的数额,则行为构成帮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之二的规定,帮信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出借、出售银行卡,已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收取、转移赃款,逃避打击的重要工具,社会危害性极大。律师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因为一时贪念而将自己的银行卡或手机卡出借或出售他人,以免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涉嫌帮信犯罪,建议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争取好的结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第七条 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

(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

(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