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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法官了,拖欠了这么久的血汗钱终于拿到手了!”近日,集宁区人民法院成功为17名农民工追回47余万元拖欠工资,农民工由衷发出感谢。

2017年初,被执行人苗某某雇佣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等17人在工地务工,工程完工后,被执行人未按时给付工人工资,2023年,张某某等人将苗某某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以后,执行法官经过反复研判案情,多方摸排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位于呼和浩特的房屋。但由于被执行人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在外地监狱中,处置财产的过程一直困难重重,评估拍卖进程迟迟难以推进。为尽快兑现17位农民工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多次奔赴监狱会见被执行人,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在了解到被执行人在监狱中的种种不便后,又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联系到被执行人的儿子,帮助其完成案件代理手续,被执行人也在干警的劝说下,同意主动腾退涉案房屋,最终成功将位于呼和浩特市的房屋拍卖,追回了全部案款478295.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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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后,集宁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抓实“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确保人民群众拿到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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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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