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度提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年居民保障水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市再次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列入市政府10件为民实事。从2024年1月1日起,为我市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0元。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0元、县(区)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5元,提标后,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每人每月达到158元,65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达到162元,位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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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14年来,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参保对象全覆盖”,惠及城乡千万家庭。截至2023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总数达到15.36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超过4.7万人,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截止目前,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48833人补发1-3月提标养老金143.5万元。

根据城乡居民养老金计算办法,领取待遇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基础养老金=158元。

来源:金昌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