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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来临,部分高校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发布通知,严禁以班级、学院名义组织外出旅游,也反对学生自行组织租车外出、团体旅游。同时,不少学校建议学生“与家人朋友结伴出行”。如兰州交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发出通知,严禁任何班级在假期中间以集体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对以社团或个人名义招揽、组织学生外出旅游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禁学生与个体、私人车辆联系包车返乡或旅游。成都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则要求学生外出及回家须向班主任履行请、销假手续。

学校的初衷显然是好的。众所周知,五一是出行旅游高峰。外出游玩当然伴随着一定的风险,但这显然不是禁止学生结伴外出游玩的理由。将自主权还给学生,才是锻炼学生社会活动能力,培养其社会经验的有益做法。

大学生基本上都已成年,不是需要家长、学校严格管护的小孩。五一假期,学生应该可以自由活动,无论是选择待在学校学习,还是外出兼职、游玩等,不需要学校事无巨细地监管过问。当然,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游玩,应该获得校方许可,但三五个好友自发组团外出游玩,显然是大学生个人的权利,学校无权禁止。

几个要好的同学外出游玩,能够锻炼组织协调能力、与人相处能力。到其他地方游山玩水,与各色人等打交道,还可提升学生的社会实践水平、为人处世经验。一刀切地将本已成年的大学生关在校园内,只会培养一批缺乏社会经验的“傻白甜”,对大学生、学校和社会均无益处。

严格禁止学生组团外出游玩,将导致学生要么悄悄地瞒着学校外出游玩、要么独自一人外出游玩,只会让学校完全不了解学生行踪,加剧学生外出游玩风险。此外,要求学生外出或者回家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的做法,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将大学生当作小孩进行严格管控,只会激发学生的逆反心理,让学生更加难以管教,也还利于形成向心力和凝聚力。

当然,学校之所以如此,可能也存在难言之隐。如一些大学生外出游玩时遭遇不测的话,家长可能“赖上”学校,以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为由提出巨额赔偿。在舆论压力下,在“谁闹谁有理”的思维下,学校可能被迫花钱消灾,甚至不排除相关工作人员为此承担一些责任。长此以往,学校为了避免安全隐患,自然会出此下策,一刀切地严格管控学生。

有必要强调,既然是成年人,就应该将相关权利交给大学生本人,由其自主决定。同时遵循权责一致原则,外出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后,如果查清与学校无关,则应对学校进行豁免,避免不问是非对错地胡乱追责,让学校成为惊弓之鸟。不过,作为负有安全教育职责的学校,就学生外出游玩事项,不妨进行安全提醒,提醒学生不探险野景区、不乘坐黑车,包括提醒学生购置意外保险等。如此既充分尊重了学生的自主权,也减轻了学校责任,能让学生在更多的社会活动中汲取知识,健康成长。□ 史洪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