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某平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中阳县滨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滨河路中兴广场十字路口,此时信号灯显示为红灯,张某平并未停车等候,而是径直直走,与杜某荣驾驶的正常行驶的进JV***9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张某平一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现场鉴定,张某平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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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公安交警提示:车辆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争道抢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同时电动车出行前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既是保障自己生命安全也是对他人负责。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