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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4月26日,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会在昆明中院召开。昆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尹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抓手,全市法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具体要求,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做到政治性和业务性相结合、普遍抓和重点抓相结合、区位优势和特色亮点相结合,坚持能动履职,做好统筹协调,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紧盯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配合协作,营造浓厚氛围,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开展好创建工作,争取创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枫桥式人民法庭”特色品牌。要充分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指导人民调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昆明实践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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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以现场会+视频会的形式召开。昆明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法庭全体干警在各视频分会场参会。

来源 | 新闻办

责编 | 代良燕

编辑 | 尹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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