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又一省会城市取消限购。

4月28日,成都优化房地产政策,其中提出,从4月29日起全市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全市商品住房项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选房,由企业自主销售。

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以来,截至今年4月28日,全国已有约35城放松限购政策,其中有合肥、昆明、苏州、长沙等22城全面放松限购。除海南省外,核心城市中一线城市和杭州(新房)、天津、西安核心区仍维持限购政策。

成都楼市新政:不再摇号 取消限购

4月28日,据“成都住建”公众号消息,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方面提出,成都全市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推广首层架空层用于公共服务空间设置,提高住宅阳台等半开敞空间比例,推动郊区(市)县开发低密度、高品质住宅产品,进一步加大高品质住宅供给。

在优化服务激发活力方面提出,成都全市商品住房项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选房,由企业自主销售。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项目,鼓励企业采取公证摇号选房销售。同时,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走深走实,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另外,支持车位与住宅同步销售;合理设置新出让住宅用地车位规划配比。

在系统推动供需平衡方面提出,科学精准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全面推动建立“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深化实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红、橙、绿”三色管理,对住宅及商服类用地供销比偏高的区域,适当减少用地供应。鼓励市场主体将自有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按相关要求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市、区(市)县国有企业通过租购闲置商业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公共服务及产业使用,推动商业办公用房市场良性循环。

官方解读:全面放开

对于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成都市住建局进行了相应的解读。

其中,对于“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可不再实施公证摇号”的措施,成都市住建局解读表示,不再实施公证摇号,一方面可以提高群众的购房便利度,不再需要购房资格预审码;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品住房销售效率,缩短从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到购房人网签备案的时间周期。

同时,对于市场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项目,为确保销售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经属地政府研判后,鼓励企业采用公证机构全程参与的公开摇号方式进行销售,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肃予以查处。

另外,对于当地住房限购政策的调整,成都市住建局则明确,该市全市范围内住房交易不再审核户籍、社保等购房条件,不再限制购买套数。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成都新政涉及“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建设、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机制、商业办公用房市场良性循环、支持房地产融资需求、车位住宅同步销售、公证摇号取消、限购资格全面放开、高品质住宅建设等诸多维度。业内认为,该政策力度大,覆盖范围广,将有效促进成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的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

业内解读:实际效果待观察

有分析师表示,结合近期楼市数据来看,成都3月市场成交走势与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单月环比大幅回升,但热度仍不及去年小阳春。取消限购政策相对优化公积金、购房补贴等力度较大,但结合南京、合肥、苏州等已经全面取消限购的城市来看,楼市热度也并未完全回暖,本轮楼市深度调整周期较长,政策的实际效果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数据显示,2024年3月成都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分别成交8924套、18771套,较去年同期分别下跌41.9%、33.4%。

业内分析,限购的全面取消,有利于成都吸纳“有资格、有能力、有意愿”的有效置业需求积极释放,一方面直接为“5+2”新房市场注入新增客群,一方面吸引新增需求加速消化二手房,通过卖旧买新链条促进本土改善型需求更加积极的释放,对于稳定成都新房/二手房市场量级及价格稳定具备积极作用。

“五一”长假前多地出台重磅楼市政策

事实上,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政策总体延续宽松态势,核心一二线城市担当起松绑限购类政策的主力军。

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以来,截至今年4月28日,全国已有约35城放松限购政策,其中有合肥、昆明、苏州、长沙等22城全面放松限购。

另据监测,截至目前,除海南省外,核心城市中包括四个一线城市和杭州(新房)、天津、西安核心区仍维持限购政策。

有专家表示,全域退出限购,将是近段时间二线城市的共同选择,预计接下来会覆盖到其他城市。

值得关注的是,“五一”小长假前,多个核心二线城市陆续出台重磅楼市放松政策,包括成都、南京、长沙等。其中,南京祭出楼市重磅大招,购房可直接落户;而作为楼市调控“模范生”的长沙也全面取消了限购。

4月27日,南京安居建设集团发布关于开展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的公告。公告显示,为有效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开展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首批试点限额2000套,活动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试点期间,换购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换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总价的80%。存量住房收购价格以评估价为依据。收购主体为南京置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存量住房位于南京市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花台区)范围内,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公寓等。存量住房应成套、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查封等其他不可置换状态)。

此次南京存量住房“以旧换新”试点活动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信息登记、验房评估、签订《以旧换新协议》、核验交易资格、产权过户、房屋交换6个环节。

早在去年9月,南京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新举措,当中就推出“换新购”服务。即购房者卖旧换新可与开发商、中介机构同时签订协议,如约定时间内旧房未售出,则新房认购金可退还。

此外,4月26日,南京发布的《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南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取得合法产权住房)人员,可以申请本人户口迁入该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需经所有产权人协商一致确定其中一人申请立户迁入,同时可以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户口随迁,其他共有产权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

责编 蒋赛赛

检校 张小楠

来源:证券时报、南方都市报、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