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再次展现卓越法律代理能力。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再一次彰显了其在法律代理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卓越成绩。在一桩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中,由望天姿律师和陈文曦律师成功代理,最终取得原告张先生、刘女士的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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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作为原告,拥有鹿邑县卫真街道办事处北关行政村的一处房屋。由于被告张某在距离张先生房屋两米处新建了一座11层楼房,导致张先生的采光权遭到严重侵害,房屋也因施工而出现明显开裂。为解决双方争端,双方于2023年2月24日签署了一份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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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书规定被告张某需支付总额110万元的赔偿款,其中20万元必须在2023年2月25日前支付,剩余的90万元需在2023年5月1日前支付。此外,被告还需承担保证责任,并以其富地花园三百平方作为抵押。然而,由于被告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原告不得不将争议带入法院。

接受委托后,望天姿律师和陈文曦律师提前前往案发地,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案情。在法院审理中,两位律师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成功捍卫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法院认定调解协议书真实有效,要求双方按照协议履行义务。鉴于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协议是在胁迫下签署的,法院不予支持被告的抗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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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的十日内支付原告110万元。同时,被告张某要对判决中的第一项款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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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胜诉再次验证了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在法律代理领域的卓越能力,以及望天姿和陈文曦律师的专业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