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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主播需求旺盛,不少人为赚钱进入直播行业,却常常忽略了签约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小美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主播签约协议》,成为该公司的签约主播。合同约定:传媒公司负责对小美培训、包装、指导、推广宣传;而小美只能在传媒公司认可合作的且同意开播的平台担任主播;协议有效期2年,自2023年1月5日至2025年1月5日。同时约定,如果小美未经传媒公司允许到其他平台进行演绎,传媒公司有权取消小美主播资格并要求小美支付20万元违约金。

直播一段时间后,小美想要解约,但传媒公司未同意,小美便自行离开了传媒公司。后传媒公司发现小美擅自在其他平台开通直播。传媒公司认为,小美违反协议约定,于是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主播签约协议》并要求小美支付违约金20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美是否在其他平台直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应当支付20万元违约金是本案争议的主要问题。

从传媒公司提供的小美直播视频、照片来看,直播界面有本场直播观看人数、粉丝数、送出礼物数、其与他人PK等内容,直播时有观看群众,产生的有流量也有收益,并且是借助其他平台完成,是一种商业活动,应认定为直播行为。小美在协议期限内擅自停播到其他平台直播,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传媒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小美的投资成本,也未能举证因小美违约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其要求小美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明显过高,有失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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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结合传媒公司的损失,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酌定小美向传媒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

律师说法

对直播平台而言,选择通过约定高额违约金来“套牢”网络主播并不可取。在实践中,即使网络主播与公司约定了高额违约金,人民法院也可以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公司对主播发展的投入情况、主播的收入情况以及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收益等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综合衡量违约造成的损失,酌情调整应赔偿的违约金。

对主播而言,在签订合约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关于各方权利义务的条款,包括平台推广资源约定、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平台管理模式等条款,尤其应特别注意违约责任条款,务必认真考虑自身的履约能力和承受能力,充分了解违约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避免盲目签约。签约后,主播应恪守诚信原则,遵守合同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遭遇直播平台不依约提供推广资源、不按时发放报酬、恶意打压主播人气等情况,主播应以合同为据主播与平台进行沟通协商,并注意以书面形式固定证据材料。如果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