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泸市医保函〔2023〕91号)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定点医药机构I类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服务的通知》(泸市医保函〔2023〕92号)文件要求,现将截至2024年4月23日合江县域内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统筹供药服务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告如下:

合江县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统筹供药服务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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