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法案,批准两院提出的强迫字节跳动在未来九个月到一年内剥离TikTok的法案,否则就要禁止TikTok在美国上架。而TikTok首席执行官周受资在推特上公开表示,自己的公司不会离开美国,要和美国政府法庭上见。周受资虽然是新加坡公民,但是作为子公司的负责人,对于要不要把公司卖掉,这样的战略决策,当然要服从母公司的安排。到目前为止,字节跳动还没有表达出要放弃TikTok的意图,周受资自然也不会表态要卖掉公司。企业之间的买卖并不少见,这是自由市场竞争的必然现象。政府动用反垄断法来拆分超大公司,也不奇怪,毕竟美国曾经拆分过不少本土公司。这件事情的恶劣性质在于,TikTok在完全符合美国法律的情况下,却遭到了犹太集团的刻意针对。TikTok也没有针对任何人、任何种族,仅仅是给普罗大众提供了一个自由发声的平台,完全符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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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和国会用了几年时间,对TikTok实施针对性的调查,试图找到证据,证明中国政府或者中国GCD在幕后控制TikTok的运行。但是没有得到任何结果,这意味着TikTok真的不过是一家商业公司而已。TikTok在美国同样开展了带货、打赏之类的商业模式,成为普通美国人开展小型商业活动的平台,也是很多人的生计所在。所以,政客们针对它的限制、打击和威胁,虽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但慑于对广大美国网民的顾忌,一直没敢对TikTok下手。这次巴以冲突,犹太财团控制的美国媒体严密控制对事件真相的报道。他们甚至指责中国新闻界不做审查,导致反以色列的言论公之于众。同样,对网友的合法言论不做审查的TikTok,自然成了犹太财团的眼中钉肉中刺,这是美国两院提出强制出售TikTok法案的根本原因。

从法理上说,强制出售TikTok是违反美国法律的。但是,从众议院到参议院的表决都畅通无阻,充分证明美国统治集团制定法律的目的是管束平民百姓,自己却可以随便出尔反尔。也正是因为自己并没有违法,周受资才有胆量代表TikTok表示,绝不离开美国,一定要用美国的法律武器同美国的政客们斗争到底。后续围绕TikTok的斗争,将呈现出复杂而难以预测的局面。TikTok把美国两院起诉到法院,将经历一个漫长而乏味的听证和审判过程。但美国司法同样是统治集团把持,很难推翻国会的决议和总统的签署令。

但是,国会两院同样留着心眼,这充分体现了民主、共和两党的共同算计。参议院通过的法案,给了拜登政府九个月到一年的时间,来强迫TikTok出售。这个周期故意跨过总统大选。如果拜登赢得大选,那么他就不用担心强制出售会不会得罪选民、失去选票,可以放手执行。如果特朗普赢了,那么这项法案就是国会给他第二个任期的一次考验,看特朗普能不能把这件得罪人的事情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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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说,特朗普应该对TikTok网开一面。在他第一个任期末尾,推特等社交媒体悍然封掉了他的账号,完全不把美国总统的权威放在眼里。TikTok却成了唯一没有封禁特朗普的大型社交媒体。因此特朗普前段时间还公开表态,认为不应该拿TikTok做文章。但政治毕竟是残酷无情的,如果特朗普为了在国会得到其他支持,需要抛弃TikTok,他也不会有丝毫犹豫。

因此,TikTok能做的,是通过法院审理,激起更大的民愤,给政客们施加压力。毕竟,这个软件在美国的用户已经过亿,差不多占到了美国人口的一半。而其他类似社交媒体的影响力远不如TikTok。围绕TikTok的听证和辩论越是激烈,民意就越是远离统治集团。到了2025年初,我们就可以看到是统治集团向民意低头,还是美国人民的自由意志再次遭到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