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清末的两次回乱所造成的人员死亡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

这场由民族冲突引起的浩劫对后世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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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劫

同治元年(1862年),陕甘地区爆发回乱,到同治十二年(1873年)11月,这场历经12年浩劫造成陕甘地区近2000万人的死亡。

浩劫过后,原本总人口1300多万的陕西死亡466万人,其中关中地区人口损失多达45.8%。原本1945万人口的甘肃死亡1455万人(当时的甘肃包含今天的甘肃、青海、宁夏等),其中原有280万左右人口的平凉府死亡高达249万,原有141万左右人口的庆阳府死亡高达128.7万人。(来自复旦大学《中国人口史 第五卷 清时期》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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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陕甘回乱之前,云南就已爆发回乱,从咸丰六年(1856年)6月到同治十二年(1873年)5月,十八年的乱世,云南死亡300多万人。

道光十年(1830年),云南全省人口统计有660万,到了光绪十年(1884年),云南人口减少到298万,人口减少了一大半。云南回乱结束后,云贵总督岑毓英上奏同治帝:“自军兴以来,各属久遭兵燹饥馑瘟疫,百姓死亡过半……”。300多万死亡中,除战乱而死,竟有2/3的人是在战乱中感染鼠疫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