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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截图)

关于迎河公园停车场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原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现将迎河公园停车场(1号停车场,2号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小型车(7座及7座以下客运车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3小时内(含3小时),每辆每次收费3元,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费;超过3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12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二、对以下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临时停放不超过60分钟(含60分钟)的车辆。

(二)外观统一标识,并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的快递通行证的邮政、快递车辆,正在实施邮政、快递服务的停车1小时内(含1小时)的。

(三)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车辆。

(四)夜间免费时间段:当日19:30-次日7:30。

三、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停车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蚌发改价管函〔2022〕31号)执行,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超过2小时,按同车型政府定价标准减半收取。

公示时限:2024年4月25日至30日。

联系电话:0552-4125159。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25日

蚌埠日报社“最蚌埠”融媒出品

来源: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编辑:阎然 校检:袁玉柱

审核:曹新铸 李博

监制:王静 总监制:孟儒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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