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6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邵书金为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监督委员会委员。
决定任命:
王洪伟为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徐珂为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祁文华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保明的新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李博的新乡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
史延丽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龚林砚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
陈顺芝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卞瑞清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邓天惠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濮阳市
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唐利娟同志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4年4月26日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任命唐利娟同志为濮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6日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赵建玲、陈晓华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
任命:
高洪光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利霞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瑞玲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周培勋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马艳芳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晓静为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王利霞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文艺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培勋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李瑞玲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焦奎阳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井云亮的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裴大伟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景辰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世强、谢静利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酒尚宾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振涛的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驻马店市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5日驻马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 去:
王芳、王富显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长安、孙亚轩、方丽平、于俊义、孟令华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崎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 命:
宋新华、张雪奎、王巧莉、董卓亚、王建峰为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甘凤婷为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正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26日正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余黎明的正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崔永嵩的正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全华的正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高美清的正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杨宏伟的正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李向东的正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朱安宏的正阳县人民法院熊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新向的正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
程东升的正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凌飞的正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审判员职务。
任命:
黄伟为正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宏伟为正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朱安宏为正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易永志的正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王琳为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来源:新乡日报、濮阳发布、驻马店日报、阳光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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