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4月23日,广西玉林市兴业警方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多个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将一起普通厂房起火事故转嫁为某食品公司爆炸的重大事故,引发大量网民围观、热议。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公安机关劝导,唐某于4月23日到公安机关投案。据唐某供述, 近日,其在微信群内发现一段火灾视频,为了吸引关注、博取眼球,便移花接木,虚构事实,将视频转嫁成当地某食品总公司爆炸事故,并在多个视频平台发布,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虚构视频视屏截图)

4月23日,兴业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和关注编造传播谣言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期待你的神观点,评论区见!

来源:兴业公安、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

【免责声明】“玉林生活”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版权声明】本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阅读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