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警方的办案情况来看

涉及“两卡”犯罪的人员

学生占了很大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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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涉世未深的学生

在利益诱惑面前更容易迷失方向

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从办卡、卖卡发展到组织收卡、贩卡

成为潜伏在校园中的“卡商”

当电话卡、银行卡落入犯罪分子手中后

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这个时候身为卡主

同样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案例一:

简要案情:某在校学生林某,从同学和网上收购大量手机卡、手机、声卡线等作案工具,并下载远程控制软件为犯罪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传输通讯等支持,同时拉拢同学胡某为其看管设备和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林某、胡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还依然提供帮助,从中非法获利28000元,犯罪嫌疑人林某、胡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处理。

案例二:

简要案情:某在校学生李某,结识了校外人员,在明知他人用其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持有的银行卡及微信、支付宝提供给他人进行支付结算,同时通过人脸认证帮助他人转移违法所得,涉案流水达到600000余元,且有受害人资金直接流入该银行卡,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简要案件:某在校学生程某,通过涉诈软件联系到上家,在上家的引导下学习“VOIP技术”并自购设备组建“VOIP网络”,拨打诈骗电话;程某还诱骗中小学生发展为中间卡商,通过购买、诱骗等方式在校园内为其收购电话卡60张,犯罪嫌疑人程某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处理。

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

在校大学生已经成为

“帮信罪”的重点群体

这些学生的社会阅历较浅

更容易相信他人精心设计好的话术

很容易成为电诈分子利用的群体

许多大学生在不知不觉中

被不法分子们洗脑和利用

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让人深感惋惜

警方提醒

1. 大学生实名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只能自己使用,不要因任何理由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

2 .谨慎交友,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各种“套路”诱骗误入歧途。

3. 遇到自己不能解决、不能理解的事情一定要多与父母、师长沟通交流,或直接到附近的公安机关咨询。

4.平常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关心社会普遍存在的违法现象,尽量远离不法分子的陷阱,成为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校学生最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行为包括:

①非法买卖、出租、出借、假冒他人身份或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卡 、电话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等;

②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③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或出租、出借互联网账号或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涉案资金。

来源:全民防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