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语出战国中期孟子及其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的《孟子·离娄上》,只见其中写道:“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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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一下,就是“淳于髡问道:男女之间交接东西、不能手碰着手,这是礼制的规范吗?孟子说:是的。”

毫无疑问,这段话表达的是古代的一种礼法观念。大概的意思就是男女之间,不应当发生亲密的动作和交往。

此外,西汉戴圣所编的《礼记·曲礼》中,也有类似的描述,只见其中写道:“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外言不人于枫,内言不出于枫。

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

总体来说,古人所描述的“男女授受不亲”之礼法观念,是对男女之间交往所应当遵守之礼节的详细而严格的规定。

相对而言,这种礼法观念主要是在贵族阶层之间执行。也就是说,考虑到社会上男女来往之间,往往避免不了会有肢体接触。故而,社会上“男女授受不亲”执行的力度,往往会宽泛许多。

总的来说,战国时期的这种规定,其实仅仅是一种倡导,而且是有一定的使用范围的。例如,夫妻之间就断然不会被要求,严格遵循男女之间是断不允许发生直接的接触和交往的。

当然了,除了夫妻之间,古人在解释“男女授受不亲”之时,往往也会考虑到这句话本身是需要有所变通的。

例如,同样还是在《孟子》中,战国时代的政治家淳于髡(kūn),针对“男女授受不亲”一事,就曾问孟子道:“嫂溺则援之以手乎?”翻译一下,就是“如果嫂子掉在水里,小叔子是否应该用手去拉她?”

对此,孟子回答说:“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翻译一下,就是“嫂嫂淹入水中不伸手去救,简直就是豺狼。所谓男女授受不亲,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嫂嫂淹入水中,伸手去救,是一种权宜变通之计。”

毫无疑问,淳于髡(kūn)和孟子的对话,恰好反映出了“男女授受不亲”是礼法的要求。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是应当有所变通的。

事实上,从战国到秦汉,乃至隋唐时期,古人对于“男女授受不亲”,执行的其实并不算严格。而要说是从哪个朝代起,古人开始严格执行“男女授受不亲”的。估计,大多数学者会认为是在宋代。

在宋代,男女之间的自由交往开始被严格限制,可是有真实记载的。例如,司马光在《沫水家仪》中说:“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

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铃下苍头但主通内外宫,传致内外之物。”

通过司马光的记载,我们大致可以确定,大致就是从宋朝开始,就已经明确地将妇女的活动空间、范围,给局限在家门之中。也因此,许多学者才会说,大致就是从宋朝开始,“男女授受不亲”由最初的可以有变通,逐渐走向了不那么懂得变通。继而,愈发表现出了强烈的男权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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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宋代影响,之后的元明清三代统治者,基本算是抄袭了宋代严格执行“男女授受不亲”的策略。等到了民国乃至近代,受西方开化思潮影响,“男女授受不亲”这一封建余孽的影响力,那是肉眼可见的在变弱……直到现如今,“男女授受不亲”这句话逐渐变成为了,年轻人口中的调侃用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