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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庄严的婚姻登记处合影留念

是一种庄严、温馨、浪漫的仪式

但是

河池凤山却有两名女子

在婚姻登记处合影

随后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图文信息

称“中国现在开放了,我们终于结婚了”

该图文信息让很多网民产生误解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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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核实,4月22日上午,黄某(女)陪同其朋友廖某(女)到凤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途径凤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时,两人便在婚姻登记处拍照留念。当日14时许,为博眼球,黄某将该照片与网上获取的结婚证照片、身份证照片等拼凑在一起,并配文“我们终于结婚了”发布在短视频平台。

公安机关依法传唤黄某到案,其对自己虚构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黄某予以行政处罚。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警提醒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针对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传递社会正能量,传播公安好声音

来源:河池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初审:韩 雪

二审:刘 倩

终审:张振刚、韦桂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