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滕州市刘村煤矿管理人

公告

滕州市刘村煤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滕州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6日作出(2024)鲁048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滕州市刘村煤矿破产清算。

请以下人员:2015年5月份滕州市刘村煤矿关停时的失业人员、关停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未退休人员和享受工伤伤残津贴及法律文书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权益,因此产生的后果均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滕州市刘村煤矿管理人

2024年4月26日

管理人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新兴北路46号 滕州市能源事务中心院内南楼

联系人:刘存忠 联系电话:13863200889 1786322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