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女高管,为了在美国产子,竟然串通医生,开了虚假的病假条,向公司请假几个月。后来女高管在美国顺利产子,儿子也取得了美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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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女高管却不满足,竟然想要向公司报销在美国产子的费用。这下案发。公司大怒,认为女子属于旷工,将其开除。女子却认为自己是休产假,公司不能开除自己。女子一纸诉状,将公司起诉,要求公司赔偿163760元,然而法院却是这样判决的。
杨女士系某公司高管,在公司工作多年,为单位创造了不少的利益,所以老总对杨女士颇为照顾。
由于工作原因,杨女士迟迟不敢生育,考虑到如果再不生产,就已经步入高龄产妇的行列,所以最终杨女士下定决心,趁早要孩。
在杨女士和丈夫的努力下,杨女士很快便被查出来怀有身孕,这可高兴坏了她,为了养胎,不仅买来了各式各样的补品,而且还专门请了一位私人医生指导自己安胎。
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杨女士的肚子也越来越大,考虑到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杨女士和丈夫萌生了一种想法,那就是前往美国生产。
在杨女士看来,美国的医疗条件比较完善,如果在美国生产,孩子还能拿到美国的绿卡,这对孩子将来的就业、教育都有不少的好处。
可是如果贸然向公司请假,有些不符合公司的法定程序,为此,杨女士委托好友为其开来几份虚假的病历证明。
随后,他将这几份病历证明交到公司老总的手上,作为公司的元老人物,既然身体不适,老总自然不能驳了她的面子,所以他每一次请假老总都一一批准。
而杨女士也趁着这个功夫,联系了一家美国的月子中心,并来到美国生产,历经几个月的时间,杨女士终于生产完毕,而孩子也顺利取得美国的绿卡。
转眼间杨女士的产假也基本到到期,并回到公司继续上班,可人心不足蛇吞象,欺骗公司到美国生产也就算了,杨女士甚至还想要让公司为其报销在国外的生产费用。
当其将所有的花销交到公司财务手中时,老财务一眼就看中了其中的破绽,并将杨女士虚假请假,并到国外生产的实况告知老总。
面对着这一情况,一气之下,老总宣布将杨女士开除。
而另一边的杨女士也不肯认输,在杨女士看来,公司将自己开除已经违反了相关的规定,应该包赔自己各项损失,共计163760元。

可是在公司看来,杨女士违反公司章程,甚至开出假假条来欺骗公司老总,所以公司将其开除并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
一气之下,杨女士选择与公司对簿公堂。
1、女性应该享有产假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女性在生产之后应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杨女士违规向公司请假,并制造假证明,虽然可以享受90天的产假,但是这已经违反了公司的章程,应该受到相应的内部处罚。
2、 杨女士违反公司章程,将其开除合理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违反公司章程的,工资可以将其开除。
具体到本案中,杨女士已经违反了公司的章程,所以公司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将其开除,并不涉嫌到违法。
3、 一切民事行为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活动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更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在本案中,杨女士的行为已经违反到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公司将其开除合理合法。
综上所述,最终一审判决:驳回杨女士的所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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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的案例警示我们,任何个人行为都应遵守法律与道德的底线,产假是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但不应成为违法的借口,只有遵循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职场环境,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赢,愿我们都能以此为鉴,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