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消防消息

近日

四川泸州

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

“消防安全集中大整治行动”时发现

古蔺一乡镇居民刘某在自家住宅门市内

摆放了49个陶坛罐

储存了约10吨53度的白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周围堆放了大量可燃物

且二楼为刘某及家人居住房屋

检查人员对现场储存的白酒

进行酒精测试后发现

白酒为53度

远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检查人员判定

此场所有重大火灾隐患

针对刘某在住宅区储存大量高度白酒的行为

检查人员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并要求刘某立即组织整改

因刘某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对刘某处以行政处罚

事后

刘某已将家中存储的酒

全部搬运至酒厂存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阿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生产+经营+储存+住宿

=可燃物多+着火源多

+火灾风险大+....

=火灾=人财两空

此类场所如何预防火灾发生

快跟阿消一起学习下面的知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10吨泸州白酒家中藏,“酒”违了...

来源:中国消防

记得点赞和在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