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申请人协助下,佳县法院执行局成功将被执行人赵某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力,当场兑付案款,案件成功执结。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2日,赵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被郭某诉至佳县法院,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2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依法冻结并划拨了赵某银行账户存款,但未能足额偿还所欠借款本息。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将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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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生效法律文书不是“一纸空文”,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构成拒执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被执行人应当积极申报财产,主动履行义务,任何试图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供稿:王帅帅

编辑:刘 锐

审核:张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