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刑事案底孩子是否可以考公务员,有两种情况。具体是:

1、父母坐牢留有案底没有影响,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孩子不可以报考公务员。

2、父母正在服刑或曾经服过刑,对于子女报考普通岗位的公务员是没有影响的,但对于报考警察类岗位还是有一定限制的。

父母因以下原因负刑事责任有案底的,子女无法通过公务员政审:

1、参与过民族宗教、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且被判刑或劳动教养情况的。

2、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情况的。

3、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其他非法组织成员情况的。

另外,在报考公务员的人民警察岗位时,政审要求更高。也就是说,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更加严格,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会直接影响到考生。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考生的父母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即关于直系亲属有犯罪记录,会影响政审的情况,绝大多数是针对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等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如果你的直系血亲或者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以及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是绝对不能通过政审的。但是如果报考的是普通的公务员岗位,而且直系亲属的服刑期已经结束了,是不太会影响考生政审的。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九条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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