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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九江市公安交通信息网发布公告,为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决定启用桑家老屋路与规划二路路口等8处路口路段电子监控设备,公告期限为30日:

监测内容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源:九江市公安交通信息网

编辑:李芳 复审:夏莹审签:杨高文

出品:九江日报社(九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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