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4号)等规定,近期,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局对城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测试抽查考核(第一期),本次考核采用闭卷方式,参加考试共计54人(次),对抽考合格的单位及人员进行激励公示,对初考不合格的学校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处罚,在考核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内组织补考,补考不合格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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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学校食堂(幼儿园)管理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考核结果统计表.xlsx

来源丨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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