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建局、园区规划建设局(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按照2024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市住建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于3月下旬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第一季度质量巡查,本次巡查同时对2023年第四季度质量巡查通报的项目开展“回头看”工作,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内容

本次质量巡查内容主要为在建工程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资料(含施工、监理)的整理、现场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抽测、现场主要原材料的抽检、有无违规使用海砂等,《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2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34/T4164-2022)、《关于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建质〔2022〕85号)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情况。

二、基本情况

本次质量巡查项目主要为2023年第四季度整改项目、重点工程、保障房、大跨度工业厂房钢结构工程等。全市共巡查在建工程37项(含“回头看”11项工程),市区及各园区21项、埇桥区4项、萧县3项、砀山3项、泗县3项、灵璧县3项。现场抽检钢筋原材13组,主体结构混凝土构件强度共49组,抽测楼板厚度9组,巡查中针对工程项目存在的各类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共6份、问题清单20份。

从巡查的总体情况看,各责任主体基本能履行质量责任,现场未发现违规使用海砂现象,大部分工程项目能积极落实《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等标准规范,工程实体质量整体平稳。

从复查的11项工程看,仍有2项工程责任主体对存在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现场存在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整改,我局已对这2项工程责任主体分别进行了约谈。

第一季度质量巡查中也发现一些质量问题:部分项目管理混乱;少数项目不能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部分项目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各类台账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缺失较多;《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及《关于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效果不明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部分项目在钢筋制作安装方面存在的问题:

连廊高低梁交接处吊筋未按图施工;楼梯柱主筋长度不足;部分剪力墙上部水平分布筋及暗柱箍筋缺少;梁二、三排钢筋下移严重且无固定措施,主次梁交接处主梁箍筋数量不足。

(2)部分项目在混凝土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场抽测部分砼构件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梯段板施工缝夹渣较多、局部露筋;剪力墙有烂根修补现象;后浇带处板底有渗漏现象。

(3)个别项目在支撑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

现场未做到连续三层不准拆除模板的规定要求;后浇带先拆后撑;地下室顶板先拆后撑不到位,上部堆荷较大。

2、工程资料方面:

(1)施工资料:

部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无审批意见,部分钢筋原材送检批次不足,未提供沉降观测记录,检验批资料与现场不同步、分部资料无签章,现场使用的计量仪器具未检定,部分原材进场未建立台账、无验收记录,钢材未按炉批号送检复试,未提供电渣压力焊接头工艺试验报告,钢构件生产厂家提供质量证明文件不全。

(2)监理资料:

部分项目图纸会审签章不全,分包单位报审不全,部分关键工序无旁站记录(如:防水等),见证取样计划无指导性,砼无进场验收记录。

四、处理意见

1、对本次巡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管理较混乱的以下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项目楼栋不得参评工程质量评优(已列入创建计划的予以停止):

(1)施工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川

(2)施工单位: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崔俊

(3)施工单位:浙江万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发祥

(4)施工单位:义乌市致竣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郑凯凯

(5)施工单位:安徽两淮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唐何涛

(6)施工单位:安徽蔡庄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范业标

2、对本次巡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管理较混乱的以下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1)监理单位: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张军礼

(2)监理单位:安徽淮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晏荣波

(3)监理单位:安徽辰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许昌明

(4)监理单位:宿州市晟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李鹏飞

(5)监理单位: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王文明

(6)监理单位:安徽诚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郝朝正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参建单位要在加大现场管理力度的同时,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把建设工程质量放在首位。

2、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质量防控能力,强化基础建设,努力构建建设工程质量长效机制,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巡查整改要求,及时落地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消除质量隐患。

3、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重点加强施工质量行为的事中事后管理,全面排查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对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总体水平。

4、持续加强落实《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DB34/1659-202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34/T4164-2022)、《关于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建质〔2022〕85号)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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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