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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苏州姑苏思婆桥,李某和曹某两位少年好友相约游玩,夜半醉酒后,李某手机不慎落水,便下水打捞,没多久,李某体力不支开始在水中挣扎,随后,曹某也跳入水中。然而,李某最终被他人救起,曹某却不幸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后,曹某父母悲痛万分,认为自己的孩子是为救李某而溺亡的,要为自己的孩子讨个说法,而李某认为,当时两人都喝醉了,并没有证据证明曹某是为了救自己而落水的,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最终曹某父母将李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李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共计40余万元。

张国华法官接到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联系曹某父母与李某,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和双方诉求,并多次联合村支书、镇包村干部为双方作调解工作。

“我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当时我们两个人都喝醉了,我也很自责,但这件事情就是个意外。”

“如果他不下水捞手机,我儿子也不会下水,都是他造成的,必须给我们赔偿。”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就责任问题多次进行争论。考虑到曹某生前与李某关系一直很好,张国华从曹某与李某之间的友好情谊出发,就本案责任划分、赔偿金额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面对曹某的父母,张国华耐心安抚他们的情绪,及时稳控局面,避免矛盾升级。面对曹某父母的不解,张国华认真劝导,指出曹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喝酒时应根据自身状况把握饮酒程度,应对自身安全负责,但是两人同行,现在出事了,李某也是要负一定责任的,但李某也刚成年,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对方给予理解。

经过数十次的调解,最终双方签署书面调解协议,曹某父母也对李某表示谅解,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曹某父母心中的疙瘩也解开了。事后,在村干部的陪同下,曹某父母为张国华团队送来锦旗,表达自己诚挚的谢意。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近年来,东明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立足于人,聚焦到事,通过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来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东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