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Tiktok,这两天发生了几件重大事件。

今天有媒体报道,消息人士称,如果字节跳动用尽所有法律手段,也无法阻止美国禁止TikTok在该国应用商店上架的立法,那么宁愿关闭TikTok,也不愿将其出售。

4月23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了一项价值950亿美元的对外援助法案。该法案计划向乌克兰、以色列提供援助,还向印太地区提供约81亿美元用于“抗衡”中国。还将限期剥离TikTok的法案囊括其中。

此前的3月13日,美国众议院举行投票,通过了所谓的《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侵害法》,强制字节跳动在165天内剥离TikTok,否则TikTok在美国将被应用商店下架。

美国封禁Tiktok,并不是因为影响了美国的安全,也不是浪费了年轻人的学习时间,如果是这样,那首先不该dm合法化了。

因此,如果费力解释Tiktok如何符合美国安全,如何发挥社会价值,那就掉进了话术陷阱,被禁的概率就更大了。最后可能花了很多律师费,效果也不会太大。

美国封禁Tiktok,根本逻辑有3个:

一个是打击对手。Tiktok对脸书和推特等形成了巨大压力,相关既得利益者迫切希望建立行政壁垒。

二是种族歧视。上次周受资在国会接受质询的时候,美国议员质问,你长得就像中国人,为啥说你是新加坡的?这个幼稚的问题,很好的体现了白人的种族优越感。

三是对私有财产的强制处理,也是严重侵犯,这一点不用说,就是强盗逻辑。

因此,Tiktok如果是以打击竞争对手、种族歧视、侵犯私有财产为理由,进行根本性的反击,还可能有胜算,否则如果是什么国家安全、毒害青少年等,就掉入了利益集团的话术陷阱,根本无法自证。

在美国打官司,尤其是科技企业的官司,就算是专利这种可以迅速判断的官司,都会拖垮一家企业,变成了给律师和说客打工。

马斯克买了推特,却说“我不会付律师费”,这就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特斯拉的很多专利都开源,大家随便用,而真正保持竞争力的,是要比对手跑得快(最近发现跑不过Tiktok)。推特被马斯克收购之后,就一直在学微信和支付宝的很多综合功能。

某种程度上,Tiktok比华为还要打击美国精英的种族优越感,这不是单纯的技术上的问题,而是Tiktok已经进入到了美国大众的生活,分流了利益、分流了话语权、分流了种族优越感,因此遭遇了无底线的打击。

最后结果只有2种:要么出售,要么退出,不会有第三种。

出售的话,1)Tiktok是跟核心算法紧密相连的,势必也要把算法出售,对公司商业价值是极大打击;

2)城下之盟,字节跳动将颜面扫地,甚至可能连钱都拿不到多少;

3)出售还需要中方同意,你猜猜会不会同意?甚至还要经过其它国家的审核,麻烦大了去了。

那么,最明智的做法就是退出。

当外部假想敌消失了,反而会让美国内部吵起来。隔岸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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