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这些有关社会保险的谣言
千万别信
别掉进这些谣言陷阱里
单位要求入职时签订《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说这样对我更划算。
单位可以以现金支付方式代替缴纳社保。
没有与单位签订合同就不用缴纳社会保险。
单位规定试用期是可以不用缴纳社保的。
这些到底是不是真的呢?
现在我们就用以下问题做出解答
谣言一
员工入职时与单位签订《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单位可以以现金支付方式代替缴纳社保。
假的!
自愿弃缴社保承诺书
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我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本人。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不向公司主张其他权利。
这种《承诺书》你见过吗?
你是否也曾经被它诱惑过
但是
这种《承诺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签订《承诺书》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请大家守住法律底钱
不要算小账、计小利哦
谣言二
没有与单位签订合同就不用缴纳社会保险。
假的!
有的公司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代表不存在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请大家知法懂法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谣言三
入职试用期可以不用缴纳社会保险。
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即使是在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也不能不缴社保费
还要提醒的是
试用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而不是
转正之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哦
2024年毕业季即将来临
不少同学准备进入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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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