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天津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创造运用强市目标,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主动担当作为,组织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查处北京东灵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使用伪造法律文件案

2023年5月17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北京东灵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使用伪造法律文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2日,执法人员对北京东灵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1份涉嫌伪造的《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经查,当事人在代理某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后,伪造上述法律文件并交付注册商标申请人,欺骗被委托人商标注册申请已完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的查处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知识产权执法领域的一次突破,对规范商标代理市场的秩序和拓展未来知识产权执法思路有很大的参考意义。本案不仅提醒执法部门需要注意审查商标代理机构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同时也提醒商标申请人提高警惕性,应主动了解商标注册业务流程,避免掉入不法分子设下的“圈套”。

二、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北江轻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7月13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北江轻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7月13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对某货运车辆执法检查时发现天津北江轻车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DENSO”品牌点火线圈1千余支。同日,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干警前往当事人位于某科技产业园的住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加工生产的“DENSO”“TOYOTA”品牌点火线圈5万余支。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侵权行为违法经营额较大,涉嫌犯罪。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是跨区域行刑衔接办案机制的现实案例体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北辰辖区内发现的案件线索,顺藤摸瓜,联合公安部门成功捣毁了当事人在我市其他辖区内的制假窝点,为跨区域,部门间联合办案提供了经验。

三、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西诺迈特物资(北京)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9月2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西诺迈特物资(北京)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3.16万元,没收侵权钢管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21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通报对某货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标注“TPCO”字样的钢管497根,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查,西诺迈特物资(北京)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与南非客户签订销售“TPCO”钢管合同。为履行合同,当事人将从“TPCO”经销商处采购的钢管进行重新切割、喷涂“TPCO”标识。至案发时,当事人共计加工完成497根钢管,于2023年6月18日出库运输至某码头货场,计划海运交付南非客户,违法经营额165万余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有别于传统的商标侵权案件,违法行为隐蔽,案件类型新颖。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易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是权利人的特定规格产品,抢占了权利人国际标准产品的市场份额。本案的查办,填补了我市商标侵权案件类型的空白,充分检验了市场监管执法办案能力水平,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的实践范例。

四、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姜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8月31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姜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权商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8月31日,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姜某直播现场和仓库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NIKE”牌鞋8360双,经商标权利人辨认,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6月以来利用快手直播销售侵权“NIKE”牌鞋,至案发,违法经营额达59万余元。鉴于当事人侵权行为违法经营额较大,涉嫌犯罪,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随着信息化水平的高速发展,当前,侵权假冒行为越来越呈现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的特点,线上直播、线下售假,违法行为日趋隐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本案的查办有力维护了网络直播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及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

五、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河西区信誉酒鼎烟酒商行(杜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3年11月7日,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河西区信誉酒鼎烟酒商行(杜某某)销售侵权白酒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10月17日,河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信誉酒鼎烟酒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在当事人地下车库现场查获涉嫌侵犯“国窖”1573、“五粮液”等注册商标的白酒337瓶,违法经营额22万余元。经商标权利人辨认,前述白酒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河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违法行为隐蔽,案值较大。当事人具有一定反侦察能力和应对执法人员检查的手段。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通过多方走访和侦察,在短暂时间内确定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此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同时也避免了大量假冒白酒流入市场,消除了广大消费者的潜在损失和安全隐患。

六、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亿迅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制作加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10月18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亿迅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制作加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3.60万元、没收侵权彩涂钢卷产品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26日,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移送线索,对天津亿迅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当事人未经河北省霸州市京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授权许可,将从其他公司处购进的彩涂钢卷冒充京华牌的彩涂钢卷产品用以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京津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对河北省注册商标进行异地保护,提升了津冀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现与津冀地区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强化了区域内联动协同,实现了对跨区域违法行为进行精准打击、源头打击、全链条打击,对商标权利人的跨区域保护,有利于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

七、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高科阀门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3年8月29日,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高科阀门有限公司生产加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没收侵权阀门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4日,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移送函,依法对天津高科阀门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加工侵权阀门的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没有经过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下擅自在其加工的9个DN1000的阀门半成品的阀体上粘贴相关图案的铝牌,并委托其他公司进行喷漆和橡胶硫化,至案发侵权产品尚未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宁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涉及我市多个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从加工环节入手查清侵权商品的生产、加工、制作、运输、销售环节的整个证据链。通过此案的查处,假冒产品生产源头的违法者最终受到行政处罚,体现出各区市场监管部门高效协同合作。(王彦生 李彦 张艺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