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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不仅为国民经济中各行业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也是我国参与全球经济发展、体现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产业。徐州是“中国工程机械之都”,在徐州着力打造的“343”创新产业集群中,工程机械是最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一号产业”。当前机械行业已经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转变为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作为保护和激励创新的制度保障,对于保护机械行业创新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以创新驱动引领徐州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徐州重要的发展目标,2019-2023年,徐州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徐州“建设产业强市,打造区域中心”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各类侵犯涉机械类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优化创新创业法治环境。

一、积极回应涉机械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发挥审判职能

(一)立足本职工作,做好司法审判

2019-2023年,徐州法院立足本职,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案件,共新收案件410件,其中,民事案件402件,刑事案件8件,无行政案件;共审结案件363件,其中,民事案件355件,刑事案件8件,无行政案件。2019-2023年徐州地区受理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总体呈大幅增长运行态势,中间偶有回落。(详见图表1)

在2019-2023年所审结的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其中案件占比较大的为商标权类案件和专利权类案件,分别为178件与162件,共计占比96%。其他为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案件。(详见图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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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2023年所受理的涉机械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共计判处刑罚14人次,判处罚金约195万余元,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3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5件。

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维权主体多为企业。与传统知识产权案件相比,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案件80%以上的原告主体为有限责任公司,此种维权主体特征契合机械行业专业性强、资金密集的特点。侵权主体也与普通知识产权案件被告多为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情形有所不同,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被诉侵权主体多为与维权主体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2.产品领域较为多样。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案件的被诉侵权产品涉及生活、生产的各个方面,既包括如扳手、钳子等手动工具类产品,还包括污水源热泵能源站设备、公路桥梁养护设备、液压打拔桩机设备、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设备等大型机械。涉及的企业既包括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宝鸡晋旺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还包括希伯莱因科技公司、维特根有限公司等国际知名企业。

◾️3.案件审理难度加大。一方面,涉机械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技术含量高,将近一半案件涉及专利权,需要丰富的机械类专业知识储备;另一方面,证据保全事项、现场勘验需求大幅增加,对审判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和灵活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4.判赔数额不断攀升。据统计,2019-2021年案件主要集中于商标权类,多数案件判赔数额在一万元以内;2022-2023年案件主要集中于专利类,判赔数额多为十万元以上,部分案件已接近百万元。除了徐州地域管辖与案由变化的原因外,当事人对司法保护的期待逐步增强、诉请金额逐步提升、徐州法院对于涉机械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持续加强,也是重要因素。

◾️5.涉网络纠纷相比较少。随着科技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涉网络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不断攀升,但是与网络相关的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并未随着增加,2019-2023年共计27件案件涉及淘宝、天猫、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和微信等社交互动平台,占比仅为6.7%。究其原因,涉诉的产品销售方式仍多为传统线下销售,多数产品售价较高,对产品精密度要求较高,需要现场进行合格验收。部分产品体积较大,无法适用一般与线上交易相匹配的快递运输模式,故通过电商平台进行交易的产品较少,涉网络纠纷的数量因而较低。

◾️6.纠纷实质性化解成效稳步上升。自2019年以来,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率逐年提升,近三年内由8.11%提升至27.98%,纠纷实质性化解成效有所提升。但是,由于涉机械类案件诉请数额较高、案情疑难复杂等因素,调解率在逐步上升的同时仍低于其他知识产权案件。

(二)坚持审判理念,落实严格保护

徐州法院落实最严格司法保护政策,维护法治营商环境,激励科技创新,积极保护涉机械类知识产权。同时,坚持公正合理保护,防止权利过度扩张和滥用,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具,推动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如市中院审理的宋某某与贾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二被告人未取得商标权利人徐工集团许可,共同出资购买挖掘机零部件,仿制一台挖掘机并在该机机身和铭牌上粘贴使用徐工集团注册商标,市中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对其中一名被告判处实刑,并处罚金,有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二、积极完善涉机械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服务创新经济

(一)优化管辖布局,提供全面司法保障。

工程机械产业是徐州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作为国家首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徐州工程机械集群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后突破掌握一大批关键核心技术,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求不仅仅停留在商标、不正当竞争等层面,更涉及专利、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领域。为给徐州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徐州法院积极申报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增加基层法院管辖权,形成了“1+5”知识产权审判格局,不仅便利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研发企业维权意愿,同时也为研发企业在专利、技术秘密的管理和保护等方面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引导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助推创新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徐州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格局的建设,为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二)汇聚区域合力,提供高效协同服务。

◾️一是打造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力,扩大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范围。2021年,市中院联合淮海经济区四省十市中院共同签署了《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工作框架协议》,建立程序事项区域合作机制,在跨域立案、跨域保全、委托送达、委托调查取证、现场勘验、委托执行等方面,相互支持,密切配合;2023年,市中院会同市知识产权局联合牵头构建淮海经济区四省十市知识产权双协同、大保护工作格局,通过共同发布淮海经济区10城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专利侵权判定技术调查官名录,发布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具体形式,实现“行政司法协同+省际区域协同”双协同,打造省际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示范样板,扩大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影响力,助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实现共建共赢的营商环境。

◾️二是发挥巡回审判点平台作用,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市中院联合连云港中院签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并建设徐州知识产权法庭(连云港)巡回审判点,在审判事务协作、信息资源共享、知产保护协同等方面加强联动,共同优化区域创新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合力护航淮海经济区创新经济发展。如徐州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的一起涉及机械领域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由于该案件涉及专利技术复杂、专业程度较高,需赴生产车间进行现场勘验。针对徐州知识产权法庭提起的协助请求,连云港中院积极配合、迅速应对,提供警力保障,沟通协调当地企业,提高了勘验效率,保证了勘验效果。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工作的开展,打造了集约高效、便民利民、交融互助的区域诉讼服务体系,为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提供高效的司法保障。

(三)创新协作机制,提供多维联动保护。

◾️一是推动协同保护。徐州法院积极联合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多方知识产权保护力量,共商共建徐州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与专利一同构成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营造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市中院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会签《徐州市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建立保护商业秘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商业秘密保护合力,全面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防范打击侵犯涉机械类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以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为重点,合作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视度,引导企业增强商业秘密保护主体责任意识。2021年,市中院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商业秘密保护系列宣讲活动,先后在丰县、睢宁、市区召开多场宣讲会,引导企业和职工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二是推动多元解纷。徐州法院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聚力案件诉源治理。市中院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十家单位共同签署《徐州市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重点项目合作协议书》,在信息共享、宣传联动、材料流转、沟通交流等方面进一步推动一体化发展;会同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商标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建立专利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聚力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探索多元解纷机制构建,明确调解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由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在5日内将相关材料移交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审理;市中院会同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统筹社会力量,促进案件实质性化解。2019-2023年,徐州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实质化解成效显著,审结的355件民事案件中,有88件以调解和撤诉结案,调撤率达24.79%,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裁判理念,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新沂成功调解一起本地涉技术创新型企业侵权纠纷案件,切实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了徐州企业合法权益,被《江苏法治报》头版头条报道。

(四)坚持专业导向,提供优质审判资源。

◾️一是健全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积极探索技术类案件“两员一官”技术调查机制,即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专家辅助人员+技术调查官区分不同类型、不同难度案件以不同方式参与案件审理。2023年6月,市中院举办首批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聘请的21名技术调查官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全方位多角度参与知识产权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截止2023年年底技术调查官已经参与案件事实查明49件,其中机械类案件38件,现场勘验调查6次,现场证据保全4次,包括连云港市、宿迁市等地。同时,已有五名专业技术人员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

◾️二是拓宽专利案件审判思路,市中院积极同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接,不断加强双方在专利保护方面的合作,为机械类专利提供更加专业的保护。三是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采用参加专家授课培训、上级法院生效案例研讨等方式进行高强度、高频次、高密度的业务学习,力争迅速提升审判技能。同时选派优秀法官到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挂职锻炼,汲取优秀审判经验,助力审判质效提升。徐州法院多措并举,聚力提升审判质效,为涉机械类知识产权提供专业的司法保障。

三、积极延伸涉机械类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职能,助力社会治理

(一)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市中院深度融合“红知”党建品牌,通过“知产法官进百企”活动,调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了解其科技创新及知产保护司法需求,助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依托“党建业务相融合”机制,通过授课培训、座谈交流、旁听庭审等各类线下活动,为技术企业提供精准滴灌式法律服务;经开区法院积极走访辖区内专精特新企业,组织召开座谈会,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助力辖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市中院会同市商务局联合召开徐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涉外法务座谈会,积极回应卡特彼勒公司等外企需求,就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等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解答。分别在徐州机械产业发展和知产保护的前沿地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徐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点,放大知产保护的窗口效应,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规范竞争秩序,融入社会治理工作。

徐州两级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和保障作用,依法打击“搭便车”、“走捷径”等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智慧。市中院针对徐州市机械类重点企业制作、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新需求,提升企业创新驱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司法保护意识。针对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风险点,推出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提示20条》,提高企业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布局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呼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碰法律红线,防止影响自身市场先机的同时破坏他人竞争优势。新沂法院、铜山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成因,探索处置对策,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司法建议,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为地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

(三)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打造知产保护新品牌。

徐州法院主动融入发展大局,通过“调研走访+普法宣传+专题宣讲”的方式坚持能动司法,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弘扬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法治氛围。市中院每年在“4.26知产宣传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徐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发布包括涉机械类案件在内的十大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多方位做好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向公众、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科普短文及视频。铜山法院针对辖区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产权意识不强等问题,依托“法官进网格”、“百名干警联百企”活动,推行企业涉知产纠纷信息发布、风险研判、法律辅导、专题建议等“一揽子”举措,为企业“量身式”定制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新沂法院走进锡沂高新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开展“互联网+类型化巡回审判”活动,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创新是机械行业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机械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徐州法院将继续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嵌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以高品质司法为徐州建成具有特色优势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徐州知产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