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关于“受贿罪、行贿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某某,因犯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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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李某某即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龙,公开的判决书披露了李长龙的行贿、受贿细节。其在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时,向时任县委书记行贿10万美元,三个月后,升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判决书显示,在受贿犯罪事实方面,李长龙的受贿时间是从2014年1月开始,一直到2023年3月,即被告人李长龙担任汪清县财政局局长、汪清县政府副县长、延边州财政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其利用职务便利,在财政资金拨付、工程项目承接、补助资金发放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82.53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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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数罪并罚的李长龙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扣押在案未随案移送的被告人李长龙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82.5327万元,由扣押机关依法上缴国库。

看了这则新闻,我脑海中想起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个难题。

01

真是太高级了,在10多年前,这位领导行贿就不用人民币,用美元。

虽然10万美元在体积上只有人民币的1/7,不显山露水,方便用一个小包就给县委书记,但换汇却是挺麻烦的。

现在自不必说,每人每年的换汇额度是5万美元。10多年前虽然要宽松一点,但换汇还是要登记身份信息之类的,非常麻烦。

那么,行贿县委书记这10万美元是怎么来的呢?时任财政局副局长轻轻松松就能送出约70万人民币,他的工资够吗?

行贿时,肯定要偷偷摸摸,这10万美元总不可能是李长龙自己或他的家人去银行换的吧,我觉得合理的解释是某位商人给的。

翻看李长龙的履历,李长龙在行贿县委书记后,于2013年4月任汪清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而贪污却发生在2014年,有点不合逻辑。

02

县财政局长的官位,很多网友都很不屑,认为一个正科级的职业在体制内很容易就能达到,比如“云浩止耕”的纪云浩书记,便是一位副科级的领导。

从副科长提拔为正科级,10万美元这个价格,大家知道正科级的含金量了吧。

再联想一下,副处、正处……算了,还是别联想了。

之前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好歹人家知府还是个正厅级。现在呢?三年正科级就能弄好几百万人民币……哪个更牛逼?

03

再看看李长龙行贿的县委书记王燕铭(副厅级退休),官方通报称,经查,王燕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扰乱任职地区政治生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3年6月,已退休三年的王燕铭,主动投案。目前只能查到吉林检察机关对王燕铭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的信息,其受贿多少,官方没公布也不得而知。

但从李长龙只判刑六年六个月来看,大部分人应该都觉得判轻了。不过呢,现在在官员贪污没上亿好像也不是多大的事。只能说国内的环境太好了,比如前几天俄罗斯国防部副部长伊万诺夫涉嫌受贿被拘捕,塔斯社报道,伊万诺夫可能涉嫌收受贿赂至少100万卢布(近8万人民币),将面临最高15年监禁。

对比李长龙的判罚,伊万诺夫要哭晕在厕所。

判得轻,罚得少,这也是特色了。

升职应该经过组织考核,差额选举,怎么流程全都失效了呢?

县城不但有婆罗门,也有百里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