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22时,兰溪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联合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在香溪镇将军岩附近,率先启动“春潮2号”八大流域禁渔执法行动。

从3月1日起,兰溪三江流域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走访中发现,有部分渔民存在侥幸心理,仍在江中违法电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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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为确保行动全面性和有效性,执法人员划分为两个小组,分别从水上和陆地两个方向展开执法巡查工作。一路执法人员通过渔政智能预警系统,在江中发现有违反禁渔期规定的作业船舶1艘;陆地执法人员在将军岩一处树丛中,发现疑似船舶作业人员使用的电动三轮车1辆。

为避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决定在原地潜伏观察。经过4小时雨中蹲守,4月25日凌晨4时许,执法人员将正在上岸准备搬运渔获的嫌疑人员当场抓获。目前,涉案嫌疑人员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审理。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不仅有效打击禁渔期违法行为,而且此案件也是今年金华市首起违反钱塘江流域禁渔期管理规定的涉刑案件。

设立禁渔期是对渔业资源的一种保护措施。近年来,兰溪市农业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禁渔期执法工作,并持续加强执法力度,累计收缴并处置132套电鱼设备,没收47艘涉及非法捕捞的“三无”船舶,并对其进行拆解处理。

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健康发展,兰溪市农业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加大突击执法力度,并密切关注案情进展,后续通过以案释法,加强禁渔宣传。

来源丨兰精灵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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