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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媒报道,消费者事务管理司再度发布信息警告,将对缅甸国内那些贪婪抬高食用棕榈油价格的人士,以重要货物及服务法进行严厉追责。

商务部、食用油进口储存及分销业监督委员会根据国际价格变化,调整国内食用棕榈油应有的价格,并且为国内市场销售给予发布仰光指导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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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内部分镇区部分食用棕榈油分销商出售食用棕榈油时,除在指导售价上加上应有的运输成本外,还为获取更大利益,抬高大额利润率进行销售。

由此,针对国内市场上贪婪抬高食用棕榈油售价的行为,以及为炒作拉升价格进行储存等的不法行为,将依据重要货物及服务法严厉追责。

据悉,这一周制定发布的食用棕榈油仰光指导售价为1拽5340缅币,但市场上的售价则在1拽8000多缅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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