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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理念,秀屿区检察院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制定该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提出19条行动举措,优化充实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转型、合规“五位一体”办案模式的护企框架。

针对办理的一起李某琼、李某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秀屿区检察院能动履职,以积极延伸职能为抓手充分发挥了以法之力护企远航的司法保障作用。

规范履职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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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推行主动告知被侵权企业诉讼权利制度。案件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后,同日向权利人送达《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义务告知书》,使权利人第一时间了解到被侵权的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向权利人告知相关内容并征求意见,保护其知情权和参与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精准履职

全力提升办案质效

准确认定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事实和数额,形成强大打击合力。本案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经营的网店后台销售订单金额达272万余元,但嫌疑人辩解近一半订单数据系网络刷单,真实交易金额仅129万元。后本院通过审查微信交易记录及网店大量订单备注的信息,对辩解称网络销售记录存在刷信誉的不真实交易但无证据证实的不予采纳,依法改变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数额,最终准确认定本案销售金额达271万余元。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琼、李某玉二人不再心存侥幸,并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3月14日,本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该案于2024年4月16日开庭审理。

综合履职

深入企业诉源治理

案件虽了,检察服务却未止步,针对本案反映出大量出现的仿冒产品严重影响企业的品牌信誉,承办检察官主动走访被侵权企业,通过实地走访查看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与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询问企业法治需求,全方位了解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及时指导企业从制度上、管理上加强注册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健全被侵权风险防范机制,帮助企业完善治理、堵塞漏洞,向企业传导合规经营理念,助推企业在合法合规中进一步提高竞争力。

该案的办理,是秀屿区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也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常态化履职体现。

下一步,秀屿区检察院将立足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需求,全面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各项职能,持续深化常态联企、精准助企、司法护企,坚持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发力,为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