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是消费旺季,为进一步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诚信经营。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落实明码标价。各类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价格、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价格欺诈。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禁止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五、加强行业自律。各相关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充分发挥组织引领和内部协调作用,加强会员价格行为自律,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六、严查违法行为。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自觉整治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市民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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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