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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离婚、抚养等纠纷案件中,引导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日前,百色法院相继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并针对父母对孩子的不当行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乐业法院

近日,乐业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发出本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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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原告岑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本院起诉离婚,被告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并表示同意离婚。经法官劝解和好工作,双方离婚态度坚决,要求法庭主持调解离婚。据了解,原、被告于2008年相识并同居生活,于2009年、2011年生育两子后,在2011年12月补办结婚登记。婚后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决定离婚。2024年4月19日,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在案件回访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离婚后打算带女儿回贵州老家居住生活,被告离婚后打算外出务工并留下儿子在家跟随奶奶生活。考虑到双方离婚后,两个子女可能长期分居两地,孩子与父母来往减少,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关爱、陪护也将减少,姐弟亲情也会受到影响。法官从关爱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情感需求、子女抚养、父母探望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劝导双方当事人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子女。法院干警现场宣读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帮助当事人提升家庭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提示当事人可以经常通过探望、视频等方式去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情感需求以及心理状况。

今后,乐业法院将在审理婚姻家事案件中持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那坡法院

近日,那坡法院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向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那坡县人民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确保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关爱未成年人精神贯彻落实到案件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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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离婚案件中,甲男与乙女经自由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均未成年)。近年来,甲男外出务工,乙女留在本地县城务工,双方长期分居,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甲男遂以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双方离婚。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岑丽华认真查阅卷宗,到两个孩子所就读的幼儿园,向其班主任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以便更好确定子女抚养事宜。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交流,站在子女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向其释法明理,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的关爱,无论婚姻如何变化,双方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最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示双方要当好合格家长,尽到身为父母的责任担当。

法治力量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保障。那坡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进一步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司法服务机制,并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因案制宜引导婚姻纠纷的当事人在“带娃”这件大事上“知其责,慎其行”,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百色中院

来源丨 乐业法院、那坡法院

编辑丨 隆海亮

审核丨 林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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