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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记 者|邵春雷

责 编|张晶

通讯员|刘枫

正文共3694个字,预计阅读需11分钟▼

去年底,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拔花花”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百案评析”典型案例,并入选最高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

“拔花花”是一项中国北方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民俗体育竞技活动,集竞技性、民俗性、锻炼性、娱乐性为一体,既能增强身体素质,又能锻炼大脑思维,通常在每年的正月十五至二月初二农闲时间举办。据考证,全国仅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阳曲县农村区域有该活动分布,于2009年入选山西省非遗项目名录。

然而,就是这样一项曾经大放异彩的民间艺术,却面临失传风险。庆幸的是,当地检察机关在发现这一现象后,及时出手,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司法程序,组织相关行政部门、专家群体、民间力量召开听证会、座谈会,推动协同治理,向负有保护、宣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拔花花”实施抢救性保护,破解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难题,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如今,得到有效保护的“拔花花”又重新焕发了生机。今年正月十五,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上兰村及其周边村庄共同举行了“拔花花”元宵节民俗活动,吸引了众多民众参与。

以非常之心做好案件审查

据相关资料记载,“拔花花”自明清时期流传至今,极具当地风土人情。2021年,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拔花花”活动虽入选山西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然而该活动在保护、传承过程中因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面临传承危机。

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告诉记者,在“拔花花”非遗项目面临无人传承、资金来源少、活动场地条件受限、专业竞技性较强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下,有关单位拟向上级部门提出取消该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的申请。检察院认为,此举对尖草坪区传 统文化的弘扬与发展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亟须社会公益力量介入,共商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大计。

为督促解决这些问题,尖草坪区检察院于2021年5月26日立案审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向相关单位调取文史资料、向行政主管部门调取履职情况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详细调查“拔花花”活动起源、分布、形式、保护现状等情况。为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和案件讨论会,共同研习非遗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厘清办案思路和可能遇到的监督重点与难点。

办案检察官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说:“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是党和国家坚定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拔花花’作为中国北方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迫在眉睫。但要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片’的公益保护目的,将‘双赢多赢共赢’‘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办案效果着重凸显,需要检察官敏锐的思考,创新办案方式与方法。”

以非常之为凝聚保护合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特性,区别于其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有自身的难点。”检察官深刻地意识到,仅仅依靠行政机关单一履职,很难达到民间文化的可持续性传承,要广泛地发动民间艺人、乡村干部、专家、教师、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

为更好地凝聚文化遗产保护合力,形成一套健全完整的保护体系,尖草坪区检察院积极组织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与尖草坪区行政 机关代表进行座谈交流,督促相关单位厘清职能、全面履职,共商非遗项目如何得到更好地保护与传承。最终,听证代表合议后认为,“拔花花”这一独具北方民俗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得到源头重视、系统保护,一致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履职。

随后,尖草坪区检察院结合听证代表一致意见,并严格按照办案流程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认真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拔花花”活动的保护与传承,并邀请专家参与论证特色民俗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创新进校园、进社区等。

各方协力推动非遗保护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行政机关在山西中北大学组织召开“拔花花”非遗文化保护交流座谈会,并邀请文化保护专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村民文化站代表、尖草坪区检察院承办案件检察官等多方主体单位,就“拔花花”这项活动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与传承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

在论证会现场,山西省非遗保护中心专家李明、太原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专家苗馨均表 示,相关部门要积极调研走访,收集、整理、保存关于“拔花花”活动的口述历史文本资料。同时还建议相关单位充分利用传统纸媒、新媒体等扩大宣传,并探索通过改良活动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度、扩展其传承空间等保护路径。

中北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原院长刘定一结合其丰富的体育教学经验,建议可通过将“拔花花”活动纳入学校体育教学课程、体育比赛项目等方式,丰富学生学习内容的同时强化对“拔花花”活动的宣传,并表示中北大学体育学院愿意配合文旅局就组织开展“拔花花”活动提供专业知识、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指导。

经过热烈讨论,与会各方一致认为,从体育竞技性上来看,“拔花花”活动的原始模式具有一定危险性与体力要求,需改进竞技方式,使其更适合新时代农村文化发展的需求,要积极推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拔花花”活动的保护、传承。

通过座谈交流,最终确定中北大学为“拔花花”非遗项目合作单位,组织太原工业学院志愿者成立“拔花花”非遗项目课题组。太原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张建明建议结合尖草坪区地域特点,充分把握乡村振兴政策,增强“拔花花”活动与本地其他文化旅游活动的融合性,吸引本地居民、外地游客体验、参与,努力将其打造为具有尖草坪特色的文化品牌。

以非常之力督促高效整改

通过论证和研讨,大家充分认识到“拔花花”非遗项目的重要地位,更找到了发展方向。在法定期限内,行政机关将履职情况书面回复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与“拔花花”传承人充分讨论保护方案,责任单位积极申请“山西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项目补助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拔花花”的调查研究、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传承活动、传习所建设、理论及技艺研究,并为该项目进行抢救性纪录片拍摄。在此期间还组织太原市工业学院经管系5位学生志愿者成立“拔花花”非遗项目课题组,开展田野调查,通过实地走访、与传承人座谈、专家研讨等,分析项目保护发展现状,形成详实的田野调查报告。同时,会同上兰街道办、上兰村相关负责人实地勘查场地,暂定两处恢复“拔花花”活动基础设施,邀请专家进行安全论证,辅助制定活动规则。

该院在依法对该案终结审查之后,积极落实和全面开展检察机关“回头看”工作,持续关注案件办理后续效果,了解“拔花花”传承情况。目前,行政机关已在尖草坪区上兰村、中华 傅山园打造传承基地,不仅设有专用于“拔花花”表演的“花花架”,更依托面塑、软陶、剪纸、绘画等传统手工艺,创作展出了以“拔花花”为主题的文创产品,并制作“拔花花”专题视频和动画作品。同时,与中北大学等院校开展校地合作,成立校地“非遗学院”。

今年元宵节期间,尖草坪区上兰村举办了“拔花花”活动,男女老少欢聚一堂,年味十足,妙趣横生。参加“拔花花”活动的当地居民王硕不禁感慨,“拔花花”作为黄河流域传统农耕文明与游牧民族文化深度碰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数百年,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检察机关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办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创新工作模式,凝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力量,保护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增强监督实效,致力于将其打造为具有尖草坪特色的文化品牌,并注重引导创新创造开发文创产品实现非遗活化利用,不断扩大非遗影响,让一度消失在老百姓视野中的“拔花花”再现生机,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行政单位还以本案为契机,就尖草坪区内多个非遗项目进行细致梳理,推荐3个市级以上非遗项目为第二批太原市非遗振兴项目名录,推动尖草坪区非遗项目在“文旅融合和带动就业”等工作中发挥作用。与此同时,发动各乡街收集非遗项目,截至目前,共收集到非遗线索10条,其中包括传统技艺5条、民俗3条、民间文学2条,有力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水平的提升,努力让“高质效”办案成为“能动司法”的生动诠释。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文化遗产保护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的相融相通,是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过程。通过与检察机关一起推动问题解决、助推非遗传承保护,生动践行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法治理念。接下来,我们将会继续围绕非遗立档、研究、保护与宣传等核心工作,多措并举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

尖草坪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他们将继续深入践行公益保护检察职责,通过树立典型案例意识、高质效办好案件和挖掘培育精品案例,做好案件的“精加工”“细打磨”和“持发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