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4月23日,石家庄市赞皇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意见达成一致,通过化解“小纠纷”,守护“大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原告物业公司与被告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原告提供物业服务,被告按房屋面积向原告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被告物业面积为134.2平米,按照约定应向原告缴纳2022年10月至2024年10月的物业管理费共1932元,但被告于2023年缴纳500元后,剩余1432元,一直拒绝缴费。原告多次催缴,被告置若罔闻,始终拒绝履行自己的缴费义务,故而向赞皇县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此案后,特邀调解员吕印贞与白继武认为该起纠纷争议不大,随后向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一方面,与业主认真沟通,从情理法等方面释法明理,劝导其主动履行交纳物业费义务。另一方面,特邀调解员将业主反映的问题及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与物业公司充分沟通,提出合理意见,缓和与业主关系。经过特邀调解员的努力劝说,双方协议达成一致,被告向原告支付900元并当行结清,其他互不追究。

小物业牵动着大民生,下一步,赞皇法院将继续做好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赞皇县人民法院

编辑:李佳媛(实习)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